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2-08-19

按集团清廉企业建设要求,本人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坚持廉洁从政;坚持廉洁用权;坚持廉洁修身;坚持廉洁齐家,始终做到按章办事、诚实守信,现就廉洁从业具体承诺如下: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二、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所辖单位的廉洁工作认真负起督促、检查、指导责任。

三、不滥用职权,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四、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不违反规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

六、严格遵守《桂林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不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不违规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类费用。

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以任何名义、搞变通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不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纵酒、酗酒。

八、自觉遵守《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