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桂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0

桂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公交报〔2017〕8号 签发人:文志政

桂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桂林市审计局:

贵局2016年7月8日至11月30日对我公司201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中发现,我公司在会计核算及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应由交投集团承担的利息支出1,527,441.65元的问题。

我公司2015年7月、8月在兴业银行办理了两笔贷款业务,合计金额75,000,000.00元,共发生财务费用1,527,441.65元,该贷款资金全部用于母公司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购买桂林银行股权,因而2015年我公司在“财务费用”中列支的利息支出应由集团公司承担,以致我公司2015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229,116.25元。我公司已于2017年2月20日补缴企业所得税至桂林市雁山区地税局(完税证明复印件附后)。

(二)关于往来帐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14,630.88元问题。我公司对相应的债务、债权进行了清查、核实,部分往来帐进行了账务处理。

1、我公司对“应付账款——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桂林石油分公司”余额22,950.00元、“其他应付款——其他——政府奖励金”余额61,058.10元、“其他应付款——其他——代扣代缴个税企业手续费”余额9,194.32元分别于2016年9月45#凭证、2016年11月41#凭证、2016年11月42#凭证已做营业外收入处理。

2、我公司对“其他应付款——预提事故款”余额5,000.00元,已于2016年11月33#凭证做冲销多预提事故费处理。

3、我公司对“其他应付款—合同司机押金”600.00元已通知申浩、张毅于2017年2月领取;对“其他应付款—个人(汤初生)”已通知汤初生于2017年2月领取原多交事故款12.00元(领款单复印件附后)。

4、其他帐龄三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215,816.46元经清查核实,确实无法支付,已上文请示集团公司进行营业外收入处理。集团公司正在走上报国资委流程(附上报集团公司请示文件复印件)。

(三)关于外购票据存在管理漏洞问题,我公司已经进行了整改,完善了《发票、收据管理制度》,对发票、收据的购买、保管、领用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通过审计部门这次对我公司的审计,我们认识到我公司在财务管理及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工作流程,阻塞内部控制漏洞。努力加强财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规范会计的基础工作,确保经济活动信息准确完整。

二、进一步推动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三、加强对各类业务的档案管理,完善业务档案管理责任制,确保业务档案归档及时,资料保存完整。

桂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