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开标邀标函

发布时间:2015-09-22

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交投)是经桂林市政府批准,2013年1月以桂林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和桂林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整合重组成立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桂林交投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总资产为49.03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6.14%,公司投资经营范围涉及公共交通、旅游客运、金融投资、工程建设、汽车维修、物业服务、信息科技等多产业多领域,已初步形成投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多种实体经济类型并存的产业格局。

随着桂林交投加大对交通运输产业的投入和多项基建投资项目的开工建设,桂林交投将面临大量的投资性资金需求。为实现多渠道融资,规范财务结构及经营方式,达到债务融资期限错配,提高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桂林交投将寻求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务融资方式募集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桂林交投特发出邀请书,诚邀有资质、有实力、服务周到、专业高效的公司承担债券主承销商服务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一、总则及项目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招标人承诺在招标工作中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本项目发行主体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期限5年(3+2)。

二、招标日程

(一)发放招标文件

1.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5922日(北京时间,下同)

2.地 点: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发展部(桂林市七星区栖霞路7号鼎耀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541004)

(二)递交报价文件

1.截止时间:2015925日12:00时

2.地 点: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发展部(桂林市七星区栖霞路7号鼎耀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541004)

(三)开标程序

1.开标时间:2015925日下午

2.地 点: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桂林市七星区栖霞路7号鼎耀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541004)

3.评标小组所有成员按照评标办法对承销商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后确定成交承销商。

三、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承销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4、承销商承销企业债券的从业资格证明(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5、承销商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